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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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2〕50号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
为进一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预防肇事肇祸的发生,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提高防治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建设镇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组 长: 凌 青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施 捷 党委副书记(政法)
薛卫彬 副镇长(行政)
组 员: 黄 璐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忠华 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
季春生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洪 捷 建设派出所所长
唐燕飞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
沈 波 建设镇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包 伟 富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丹丹 运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蔡振华 白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许美香 三星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俏丽 界东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 东 虹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沈小玲 滧东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胡 兵 建垦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朱 铭 建设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杜春琴 蟠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肖一明 大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施红娟 浜东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施惠东 浜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璐兼任,副主任由季春生、吴忠华兼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员自行更替。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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