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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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2〕72号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建设镇经济小区:
你单位《建设镇经济小区关于增设招商窗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建设镇经济小区关于增设招商窗口的请示》内容,同意增设一个招商窗口:上海煜萤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招商窗口应积极引进符合崇明生态岛建设的企业,该企业享受本区扶持政策;窗口引进的企业年度累计实现崇明本级贡献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招商窗口管理费用补贴控制在其引进崇明本级累计贡献的14%。招商窗口费用从镇政府财政零余额系统支付,拨付期限为半年一次。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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