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建设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27 00:00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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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2〕32号

  • 成文日期:

    2022-05-26

  • 发布日期:

    2022-05-27

区防汛办:

现将《建设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随文上报,请审阅。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建设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灾害性天气,以及损害防汛防台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建设镇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本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城乡安全运行。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以及区防汛办相关文件精神编制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针对建设镇特点编制,是协调本镇所有资源,防范和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汛情灾害,以及损害防汛防台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是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团结协作,协同应对;二是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同时做到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三是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二、基本概况

(一)面积与行政区划

建设镇区域面积42.4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下辖13个行政村,383个村民小组。

(二)防汛防台工程设施与管理

河道:本镇现有河道549条段386.71公里。其中:市管河道1条段6.9公里,区管河道4条段19.42公里,镇管河道544条段360.39公里(镇级河道28条段57.72公里,村级河道516条段302.67公里),水系总体畅通完善。 

(三)目前我镇主要防汛防台风险

1.汛期台风所带来的风、暴、潮是影响我镇的主要灾害,有突发性强、局部强对流天气影响频繁的特点,常见短时集中降水,持续时间短,有较大破坏力;

2.区域内独居老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危房简屋和田间窝棚内居住人员,在汛期需要做好及时转移;

3.部分村级河道淤浅、涵洞口径小、阻水障碍物多、排水断面减小,影响及时排涝;

4.本镇森林覆盖率高,树木多,遇台风暴雨容易发生倾斜、倒伏,影响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线路及道路交通;

5.本镇蔬菜、果园大棚在强台风来临时,易被吹掀覆盖的棚膜,或使大棚变形坍塌;

6.部分穿越农田的农污管网存在渗漏,汛期雨水倒灌造成站点、窨井冒溢;

7.本镇民宿(农家乐)、宾馆酒店及各“六小行业”等经营场所在高处悬挂各类装饰物、广告招牌等,易造成高空坠物,存在安全隐患。

三、组织体系

(一)镇防汛防台指挥部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是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镇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镇防汛防台工作。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党委、政府相关分管领导担任,镇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详见《崇明区建设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以下简称“预案操作手册”)之一。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防汛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防汛防台工作,对“防、抗、救、援、报”五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分管副镇长兼任主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水务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每位副主任指定本部门一名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负责指挥、协调防汛防台的抢险救灾,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防汛指令,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防汛办公室负责汛期日常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及发布等。

(二)通讯方式

镇防汛防台值班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防汛值班电话:59330422,区防汛办电话为:59621732。

(三)指挥职责

总指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镇防汛防台指挥机构;按照本镇防汛规划,加快防汛工程建设;负责督促本镇各项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组织防汛抢险,及时安全转移受灾人员和国家重要财产;组织开展灾后救助,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副总指挥:在预警可能出现险情的情况下,为总指挥提出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险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灾害来临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村居、机关事业单位和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协调部队积极参加防汛防台抢险;指导开展人员转移,灾后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全镇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各级组织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块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各成员单位职能详见“预案操作手册”之六。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当提早预警,通知村、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准备;当台风暴潮来临时,各成员单位及时上报汛情结果,雨情、水情应当在30分钟内报到镇防汛防台指挥部,重要灾情应当在10分钟内报至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为防汛防台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台风暴雨灾情信息

(1)台风暴雨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台风暴雨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当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当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二)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全市应急管理的规范要求,防汛防台实行四色预警、四级响应机制。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短信、微信、微博、网站、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市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防汛防台队伍和易积水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防台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泵站等各类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及险工险段,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台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和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应当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暴雨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应当确定暴雨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人员及时转移。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信息,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市民和相关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2)各村、机关和事业单位及防汛防台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

(3)水务部门应当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水利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排预降措施。

(4)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危房、在建工地、仓库、道路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

4.主要防御措施。

(1)排水除涝防御措施

排水除涝由村居和水务、农业部门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如有险情时,由各村居负责组织落实人员临时转移措施。

(2)地下工程设施应急防御措施

地下设施的防汛防台由所属单位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采取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3)绿化抢险措施

本镇森林覆盖率高,树木多,遇台风暴雨容易发生倾斜、倒伏。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等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各村居和主管部门实施抢险,确保防汛防台抢险通道和主要道路通畅。

(4)其它

危旧房由规保部门负责协调改造,危旧房居民由各村负责及时转移,人员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争取邻里互助,主要向附近学校或村委会等公共设施转移。

对暴雨积水地段,查找积水原因,开展疏通管网、翻排管道和增设“小包围”措施等整治工作。

住宅空调室外挂机由市容、规保部门做好安全巡查和安全提醒工作,提醒业主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市政市容部门负责安全设置的监督管理,明确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安全检查措施,督促广告设置单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照台风、暴雨、高潮位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镇防汛指挥部直接负责重大防汛防台工作调度。

4.台风、暴雨等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区域排涝、救灾减灾等工作。

5.灾害发生后,由各村、相关单位向镇政府和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单位、个人发现险情时,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响应级别与行动

1.Ⅳ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蓝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Ⅳ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认真执行上级防汛工作指令,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加强辖区汛情收集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Ⅳ应急响应状态。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落实防汛措施和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对水、电、气站等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加强对户外广告牌、行道树、危房简屋、阳台花盆等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4)各村和单位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向镇防汛办报告。严格执行灾情信息“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首报:接到信息即报;续报:初步核实后速报;终报:核实无误后再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Ⅲ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副总指挥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根据防汛防台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内人员应急撤离的各项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Ⅲ应急响应状态。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并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落实防汛措施和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镇市政市容所、农技中心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采取修剪、绑扎、加固等措施,拆除不安全装置。

(4)各村和成员单位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3.Ⅱ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主持防汛工作,全体成员到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防汛预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Ⅱ应急响应状态。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单位全体人员到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并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并根据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村居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各村和单位提醒群众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指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在建工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镇市政市容所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措施,拆除不安全装置。

(6)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以备应急处理。

(7)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迅速组织巡查,第一时间完成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如有灾情发生,及时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镇防汛办。

4.Ⅰ级响应级别与行动

(1)当区防汛办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成员到位,作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动员全镇居民全力抗灾,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Ⅰ应急响应状态。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和村两委全体人员到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及区防汛办的要求,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并服从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3)通过各种宣传途径随时传递有关预警信息、Ⅰ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紧急通知和应急措施。

(4)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利用应急物资,全力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三)应急响应的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台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险情、灾情发生后,各村、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准备,并在半小时内口头、1 小时内书面将较大汛情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对特大和重大防汛防台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抢险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的义务。各村抢险队伍、民兵是防汛防台抢险的重要力量。全镇抢险队伍按照两个层次建立:

1.村级抢险队伍(13支)。

主要负责本辖区的应急抢险任务,并服从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镇与责任单位抢险队伍。

生态养护社、民兵应急排、供电所、医疗卫生等专业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负责相关专业抢险任务。

(二)抢险物资保障

按照防汛防台物资分级储备、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镇级、村级和责任单位三级储备体系,储备足量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器材,确保随时听从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紧急调度。

防汛防台物资有麻袋、编织袋、草包、抽水泵、沙石料等,以备应急之用。

(三)资金保障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日常运作、防汛防台信息化建设、应急抢险等所需经费,由镇财政安排落实。

七、保护性强制撤离

(一)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严密组织,协同应对”的原则。各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人员应急撤离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区域内独居老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危房简屋和田间窝棚内居住人员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员信息建好台账,接到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预警信息或紧急性预警信息,迅速点对点转移相关人员做好最充足准备,确保最大限度消除防汛隐患,筑牢安全基础。

3.各村必须设立一个防汛防台应急安置点,健全安置点内各项安全和防疫管理制度,并在安置点内储备床铺床位、食品饮用水、防疫用品等救灾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为安置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确保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应急安置点能安全、有序启用。

4.人员撤离预警信息发布,要“预警到人、责任到人”,可以通过发送短信,采用微信、电话、应急广播、流动喇叭等形式,必要时要逐户通知,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主、转移责任人和一切应当通知到的人群。

(二)撤离安置

1.各村、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在建工地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采取人员转移撤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转移撤离工作启动后,避灾人员应当主动自行转移;对老、弱、病、残等自行转移有困难的人员和距离安置场所距离较远的人员,各村和单位应当组织集中转移和安置;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应及时汇报镇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由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派出所等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撤离,人员撤离必须做到应撤尽撤,不遗漏一人。

2.安置场所的启用。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人员转移撤离指令后,各村根据安置场所资源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分调配,组织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到岗,认真做好转移撤离和安置人员的准备。转移撤离人员到达安置场所后,由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工作人员要落实 24 小时值守制度,及时进行入住登记,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并做好安置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故发生。

3.安置场所的管理。各村在安置场所设立安置协调、卫生防疫、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制定安置方案,建立入住登记、生活服务、应急管理、人员回迁、善后清理等专项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生活保障物资有序发放,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实施,达到避灾安置场所运作顺畅、安置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标。自行转移至亲朋好友家中的,各村应对其跟踪登记,加强管理,后勤保障自行负责。被转移撤离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安置场所,警报解除后,方可返回原处。

八、积水应急处置专项工作法

为有效应对汛期“风、暴、潮、洪”带来的积水灾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能协调、高效、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运行平稳有序,制定本镇积水应急处置“五组”工作法。

1.专业电工抢险组。协调供电所、整合社会力量等组成电工队伍,及时组织检修受淹损坏的用电设备设施,地毯式彻查电路、电杆安全情况,防止进水漏电,发生次生灾害。同时协调电力部门对积水严重区域采取紧急拉闸断电,确保群众用电安全。

2.积水强排应急组。各村组建一支由电工、志愿者组成的10人应急小组,配备汽油泵、排水泵、排水管、电缆等应急保障物资,对责任区域内积水严重区域开展积水强排、涵洞疏通、淤泥清除、阻水物清除等作业,确保积水有效缓解和及时排除。

3.人员财产转移组。镇武装民兵应急排(30人)、各村(居)志愿者联合组成志愿者小组,对危房简屋、进水严重区域、在建工地、独居老人等灾情严重区域人员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妥善安置,并协助受灾群众及时转移受淹贵重物品,尽可能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4.应急抢险清障组。组织市容、城管等防汛成员单位,及时处置受灾区域内道路两侧行道树、廊道林等倒伏树木,广告牌、交通指示牌损坏脱落等险情,确保道路畅通和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5.宣传安抚保障组。防汛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等组成志愿者小组,对受淹农户家庭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协助参与农户排水工作,协调处置困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安抚群众情绪,并进行汛后防疫工作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九、预案管理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预案宣传培训演练

各级防汛机构要熟练掌握本预案的条款和操作程序,并负责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适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操作性和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三)预案修订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四)预案报备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将本预案,报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各村、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根据本预案,制订配套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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