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1x120220002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建委〔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3-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村: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惠同志任建设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夏玲同志任建设镇妇联主席候选人,免去其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伟同志任建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健同志任建设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办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费凡同志任建设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茅天立同志任建设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陆奕晖同志任建设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忠华同志任建设镇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试用期一年;
夏建明同志任建设镇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柳柳同志任建设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