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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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1〕118号
成文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1-12-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水务局: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镇虹桥村断头河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0〕421号)、《上海市崇明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镇虹桥村村级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0〕422号)、《上海市崇明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镇界东村村级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0〕423号)、《上海市崇明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镇界东村断头河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0〕424号)等文件精神,我镇组织各参建单位精心施工,现四个工程已经按照批准的文件全部完成,并于2021年8月11日通过完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经一段时间的管理和运行,状况良好,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工作报告已经完成,请贵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四个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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