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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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1〕125号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建设镇党政办: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机关大院车辆及人脸识别系统安装项目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党委扩大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机关大院车辆及人脸识别系统安装项目。
二、建设地点:建设镇机关大院。
三、建设内容:安装车辆及人脸识别系统。
四、投资估算:工程预算金额约10万元。
五、资金来源:部门年度预算资金中支出。
六、招标方式:进行邀标。
七、监理方式:部门自监。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建设镇党政办。
接文后,请建设镇党政办严格按照《关于建设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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