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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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1〕121号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1-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建设镇经济果林资源保护,扶持经济果林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2019版)的通知》(沪崇农发〔2019〕6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经济果林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1、资源保护原则。根据本镇上年度森林资源监测结果,明确本年度经济果林资源保护目标,确保经济果林面积不减少、资源不流失。
2、产业发展原则。通过运用科技创新手段,推进经济果林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集约化、产业化经营,鼓励新增经济果林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产业龙头,达到进一步改良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的成效。
3、专款专用原则。设立专项资金,按实施方案统筹支配,专款专用于镇区域内经济果林的结构调整和改造提升等。奖励形式采用物化补贴、林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品牌营销等形式。
二、补偿对象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农户、企业、合作社等林果生产主体,且已纳入崇明区森林资源管理范围的经济果林(不包括藤本类)。
三、资金使用
今年建设镇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区下拨总金额为38.3765万元。
(一)提升品质,加强品牌营销(补偿金总额39%)
1、促进品质提升。有效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发展方向,以绿色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为目标,减少化肥用量,针对百亩以上经济果林合作社大力推广有机肥、生物肥、缓释肥等无化学肥料。预计资金9.8万元。
2、品牌营销及推广。鼓励主体积极申报崇明区域公共品牌,依托产业龙头、合作组织、推广企业等专业性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推广活动,提升本镇特色林果品种的市场影响力和附加值,并运用互联网、电商平台、招商平台等多种媒体进行推广和宣传。预计补贴资金5万元。
(二)优化栽种模式,推广省力化栽培模式(补偿金总额61%)
加强省力化栽培模式,在新增或品种改良经济果林中推广机械化施肥穴播、机械化开沟、机械化除草等模式,为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品质的提升打牢基础。预计补贴资金23.545万元。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
成立建设镇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中心,统筹协调全镇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工作。
(二)宣传部署
与合作社签订林果资源保有协议,同时下发考核办法、监管措施,统一部署推进工作。
(三)操作流程
1、择优扶持。本年度择优选取100亩以上2家合作社进行重点提升打造,被选主体具备区域特色浓、基础条件良好、取得过相关荣誉称号、具有辐射带动作用,须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通过绿色认证;对于一定规模60亩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给予商品有机肥物化补贴,鼓励主体做好减肥减药、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参与“绿色农产品认证”等工作。
2、组织公示与项目实施。对扶持企业、合作社名单由村委初审公示,经镇级复审通过后,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并组织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
3、资金结算与拨付。由镇农技中心建立当年经济果林补偿项目相关台账。在实施过程中,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合作社进行物化和资金补贴。
五、其他
本年度经济果林生态补偿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至建设镇人民政府。建设镇人民政府委派镇农技中心按照本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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