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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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1〕65号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实施虹桥花乡花宅景观提升项目的请示》收悉。经6月7日建设镇党委会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虹桥花乡花宅景观提升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具体实施内容为:
1.组合花槽1:包含0.6米花槽128组,三次种花;
2.组合花槽2:包含1.8米花槽23组,三次种花;
3.栏杆悬挂盆花:包含碳化木悬挂花槽200个,三次种花;
4.柱子悬挂盆花:包含108组盆花悬挂,两次花卉更换;
5.柱子包花:包含30个卡盆,两次花卉更换;
6.空调外机挂花:包含13处空调外机悬挂盆花,两次花卉更换;
7.摆放盆花:包含580米木围栏挂花,两次花卉更换;
8.花池:包含花池一组,两次花卉更换;
上述内容询价预算合计48.1851万元,实际投入资金以审价报告为准。
三、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从镇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
四、招投标方式:邀标。
五、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接文后,请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尽快配合建设镇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