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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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1〕63号
成文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经基地申报、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确定2021年度我镇高品质蔬菜规模化签约基地为上海谷伯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建星蔬菜专业合作社、上海硕业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文祥蔬菜专业合作社、上海高泽祥园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约面积分别为100亩、150亩、100亩、120亩、100亩。根据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的蔬菜规模化基地第一次核查和乡镇审核结果,上海谷伯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建星蔬菜专业合作社、上海硕业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文祥蔬菜专业合作社、上海高泽祥园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品质蔬菜规模化生产补贴面积分别应为100亩、150亩、100亩、120亩、100亩。下阶段,我镇将继续督促规模化签约基地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做好蔬菜生产管理等工作,切实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特此函告。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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