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配套项目-建设镇河道治理工程(白钥港、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蟠龙河至东平河))竣工验收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24 00:00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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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1〕57号

  • 成文日期:

    2021-05-24

  • 发布日期:

    2021-05-24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沪水务〔2016〕1036号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配套项目-建设镇河道治理工程(白钥港、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蟠龙河至东平河))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批准实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配套项目-建设镇河道治理工程(白钥港、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蟠龙河至东平河))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内。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整治河道3条4548.50米,土方57730.18立方米(疏浚45121.631立方米、填筑12608.57立方米),新建护岸8806.20米、步道2253平方米、桥梁3座,种植绿化39574.04平方米(陆域绿化13882.80平方米、斜坡绿化23925.58平方米、水生植物1765.66平方米)等。

本工程总投资2748.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18.87万元,独立费用322.56万元,预备费127.07万元,建设用地费用80   万元,工程费由市给予适当补贴,建设用地费由区筹措解决。

本工程已于2017年02月20日正式开工,2017年7月11日正式完工 ;2020年12月1日已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21年04月12日通过档案验收。

通过本工程的建设,消除了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蟠龙河至东平河)的积淤现象及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

二、竣工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

2017年05月04日通过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段河道疏浚分部验收,验收评定结论为合格。

2017年05月15日通过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段A型护岸结构、涵管接长配套设施、桥下护坡分部验收,验收评定结论为合格。

2017年05月17日通过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段B型护岸结构分部验收,验收评定结论为合格。

2017年05月19日通过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通水前段阶验收,验收评定结论为合格。

2017年07月21日通过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段绿化工程分部验收,验收评定结论为合格。

2017年07月28日通过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段单位工程验收,验收评定结论为合格。

2020年12月1日已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021年04月12日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三、尾工情况及安排意见

施工单位完成了合同工程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工单元工程合格率100%,工程内业资料整理齐全,施工现场清理整洁,且做到文明施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存在尾工。

四、验收准备工作

本工程分部、单位、完工均已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资料归档完成。

本工程于2020年12月1日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档案局档案验收,现竣工汇编资料已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向贵局申请“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配套项目-建设镇河道治理工程(白钥港、蟠龙河南段及老南横引河(蟠龙河至东平河))”竣工验收,现将本工程竣工汇编呈上。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竣工汇编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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