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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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1〕85号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市容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建设镇垃圾清运车辆“三要素”系统安装工程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党委扩大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垃圾清运车辆“三要素”系统安装工程
二、建设地点:建设镇垃圾清运站内。
三、建设内容:安装GPS定位、称重系统、高清监控三要素
四、投资估算:工程预算金额约为18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级下拨补偿资金支付。
六、招标方式:进行邀标。
七、监理方式:部门自监。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镇市容所。
接文后,请镇市容所严格按照《关于建设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