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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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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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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第十届中国花卉园艺博览会举办之年。本镇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城市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提升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以“绣花”功夫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受控,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第十届中国花卉园艺博览会顺利召开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完善党委政府责任链条。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门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贯彻落实《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市崇明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点督办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定期研判、督导巡查、约谈警示等常态化工作机制(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党群办、平安办)。推动综合运用政府挂牌、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消除一批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火灾的,由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行业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完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重点行业部门联络员会议。探索创新对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履责考核机制。行业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镇消防委办公室、各相关成员单位)。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聚焦行业火灾特点和突出隐患问题,健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督办、考核评比(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在养老机构、中小学校、文博单位、医院、宗教活动场所、在建工地、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其他行业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示范单位(事业办、社建办、规环办、党群中心、城建中心、经发中心)。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联勤防火工作,完善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建设派出所)。
三、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强“一网统管”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应用,依托城运平台建立基层网格内部联动、综合执法、闭环治理模式,推动加强多种形式基层消防管理组织建设,建立消防工作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机制,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平安办、城运中心)。加强各村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推动出台适合镇情的“建、管、训、用”等规章制度(平安办、经发中心)。根据区消防委2021年消防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协同做好相应的工作任务。财政所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为消防实事项目做好资金保障(平安办、财政所)。
四、推进单位自主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定期开展单位法人约谈,督促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承诺、落实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平安办、经发中心、建设派出所)。推进宾馆、商超、餐饮等重点行业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发办、事业办、经发中心、建设派出所)。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厂房仓库等场所开展系统攻坚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针对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三合一”、沿街商铺、农民自建出租房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开展综合施策、精准治理。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固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行疫情常态化条件下监督执法模式,强化对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一院一策、一厂一策”检查指导,靠前做好服务保障(经发办、事业办、经发中心)。落实烟花爆竹严防、严打、严控措施,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其他区域“少燃放”,坚决防范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平安办、经发中心、建设派出所)。
六、做好消防重大活动安保。固化历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经验,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第十届中国花卉园艺博览会、崇明森林旅游节、第四届进口博览会等系列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重大节日前后开展错时零点夜查,重点对节庆活动场所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
七、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贯彻执行《上海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各相关成员单位)。结合本镇实际,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性质、建筑面积、火灾风险程度等实行分类分级的消防安全检查。优化工作模式,加强对执法对象评价,科学研判辖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提高消防监管的针对性(镇消防委办公室、经发中心、建设派出所)。
八、提升灾害响应救援能力。优化升级新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属地化落实基于灭火救援实战需求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党政办、平安办、经发中心、建设派出所、各村)。推动微型消防站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强化联勤联动,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三知四会”,确保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经发中心、各村)。
九、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开展消防缺水区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建设(经发中心、各村)。加强消防预算投入,做好公用和专项支出的经费管理(平安办)。
十、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委消防安全负责人及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消防培训。(经发中心、各村)。各社区、农村和旅游景点等设立消防科普教育长廊、墙、橱窗、显示装置等设施或设备(农业农村办、平安办、经发中心、各村)。优化、固化开学第一课,推进“生命安全”教育进校园工作;充分依托户外视频、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插播消防知识短片;引导公众通过“96119”“12345”等热线,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声势(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近年来火灾案例,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志愿者服务组织等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相关成员单位)。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对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报道力度,建立常态化消防宣传联动及消防隐患曝光机制。(各相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