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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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0〕94号
成文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07-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建设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
你部门报来的《关于村建所地籍资料电子管理系统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党委扩大会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村建所地籍资料电子管理系统。
二、建设地点:建设镇村建所档案室。
三、建设内容:建立一套全新的档案资料管理系统。
四、资金来源:约20万,由镇财政支出。
五、招标方式:进行邀标。
六、监理方式:部门自监。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建设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
接文后,请建设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严格按照《建设镇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