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横沙乡2026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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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12120260001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6〕16号

  • 成文日期:

    2026-04-07

  • 发布日期:

    2026-04-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村、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横沙乡2026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横沙乡2026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一、横沙乡基本情况

横沙岛位处吴淞口外长江南水道入海口,由横沙乡和横沙新洲两个区域组成,南北长约12公里,东西宽约35公里,面积160平方公里左右。岛内地势南高北低,平均高程2.8米。横沙乡共有24个行政村,截至2026年3月,总计13980户,户籍人口32616人。

全乡岸线总长31.176公里,已基本建成抵御百年一遇潮位加11级风力的海塘达标工程,共有河道681.54公里,其中“三横一纵”骨干河道28.8公里,连接文兴、新民、红星、创建和反帝5座一线水闸并相互贯通。乡域内共有排涝泵站3座5台套,功率231千瓦,排涝能力每秒3.37立方米。位于创建河北端的创建泵闸水闸口宽8米,装有排涝泵4台,排水能力每秒10立方米。位于红星河东端的反帝圩泵闸闸口净宽12米,装有4台潜水轴流泵,排水能力每秒30立方米。

二、防汛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本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乡政府统一领导。乡政府是本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党政办和城运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本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乡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乡防汛防台工作。总指挥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水务工作和分管应急工作的班子领导共同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综治、宣传、行政、农业、经济的领导共同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

3.乡防汛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由乡防汛办牵头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开展指挥协调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应急信息,做好视频调度保障等工作。由党政办、规环办、平安办牵头负责做好联络协同,督促落实议定事项。数据赋能组负责乡级平台数据协同,在防汛期间向指挥点位和有关部门赋能数据应用,配合上级保障“一网统管”平台平稳运行。由党政办、城运中心牵头组成。宣传发布组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有序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等。由党群办牵头。社会面防汛组负责统筹协调公共交通、能源电力保障、农业、通信网络等城市运行重点行业领域平稳有序运行;统筹医疗救护、卫生健康、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等工作;启动防汛防台一级响应时,落实“六停”工作措施;负责统一协调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质等应急资源,有序投入处置或善后;负责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由党政办、城运中心、横沙公安派出所、横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沙消防救援站、横沙供电所牵头组成。专业面防汛组负责及时传达发布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行动信息,做好洪水、潮位、内涝预警预报;统筹做好全岛骨干河道、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做好骨干河道的排水工作,科学调水,合理控制水位;做好全乡交通重点部位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由规环办、城运中心、横沙海塘所牵头组成。

横沙乡防汛指挥部设在横沙乡政府,电话、传真:56890427,电子信箱:hsxghb@163.com

(二)工作机构

横沙乡设立乡防汛指挥部作为区防汛指挥体系的一个分指挥体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乡防汛防台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防汛办”)由规环办、党政办与城运中心联合组成,规环办与城运中心侧重“测、报、防”(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预防与准备)为主的灾前预警监测、设施建管和灾中排水除涝,党政办与城运中心侧重以“抗、救、援”(应急响应与抗灾、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为主的灾中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乡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本乡防汛防台工作。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乡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统一管理和传达发布本乡的雨情、风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

4.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乡防汛防台工作,指导横沙乡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的防汛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

5.启动并组织指挥全乡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行动。

6.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防台的资金安排和物资储备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7.督办、承办乡党委、政府、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三)防汛防台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作为指挥部办公室联合成员,统筹做好社会面防汛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抢险力量。在应急响应与抗灾过程中,组织协调乡级防汛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协调城运中心落实防汛视频会议保障及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做好灾情信息上报;指导做好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在救援与处置过程中,负责灾害救助,供给抢险物资,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加强防汛值班值守人员管理;落实汛期的车辆、后勤、经费保障;检查机关大楼的防汛防台管理工作。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2.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作为指挥部办公室联合成员,统筹做好专业面防汛工作。在监测与预警过程中,按预警级别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防汛防台信息;负责协调城运中心落实骨干河道的排水工作,科学、合理控制水位。在信息报告与通报过程中,及时传达上级部门防汛工作提示及乡总指挥、乡指挥部任务要求。在预防与准备过程中,统筹协调收集、掌握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专业面防汛准备措施。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在建工地、玻璃幕墙、地下空间和燃气场站等防汛防台和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地下空间、附着物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3.城运中心:作为指挥部办公室联合成员,负责落实灾前预警监测和设施建管、灾中排水除涝和应急抢险、灾后恢复重建。在社会面防汛方面,会同党政办做好应急指挥调度,保障汛期应急视频指挥系统正常运行;负责沿街商铺广告招牌、空调外机、建筑外墙、高空物等的巡查;督促组建各应急抢险队伍和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上报相关防汛检查数据及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处置等工作,确保城市运行重点行业领域平稳有序运行。在专业面防汛方面,负责做好全岛骨干河道、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修;指导乡村河道疏浚、清障工作;做好管辖责任范围内市政道路的排水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落实汛期房屋险情处置;做好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绿地、行道树等应急处置;及时转办处置涉汛市民热线工单。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4.党群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相关防汛信息的宣传发布工作。负责加强防汛防台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防汛抗灾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广播、大型显示屏及新媒体等乡级媒体平台,按照不同防汛预警等级,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负责汛期各项防汛信息的对外宣传工作。

5.经济发展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落实岛内企业和旅游业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汛期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按照防汛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安全措施;负责对接属地化公司,协助属地化公司开展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横沙九期、南槽二期项目船只、人员撤离信息统计;做好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按照指示做好“停工、停园、停业”一项或多项工作,确保“六停”状态下的生活物资保供。

6.社会事业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落实医院、学校等有关单位的防汛防台措施,做到有险情及时安排撤离,防止人员伤亡;组织协调灾区学生的上课计划;做好人员安置点安全维稳工作。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按照指示做好学校“停课”工作安排。

7.平安建设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做好一线大堤外人员、船只撤离指挥及撤离信息汇总工作;做好汛期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对接吴淞海事局深水航道海巡执法大队,协助落实管辖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按照指示做好公交“停运”、轮渡“停航”工作安排。

8.社会工作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负责落实民政事业防汛防台措施;及时做好岛内人员撤离指挥及撤离信息汇总工作;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登记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岛域内各类困难群体的排摸撤离工作;按照预警发布,有序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救济安置人员;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灾区灾民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9.农业农村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及时做好农业生产主体人员撤离指挥和撤离信息汇总;负责在崇登记农业渔船、人员撤离信息统计;组织对农田、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和设施,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10.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协同城运中心负责汛期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牌等高空坠物的检查工作及镇区道路排水口清理工作;协同规环办做好在建工地人员撤离排查工作;完成乡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负责岛域内公益林、廊道树木倒伏的应急处置。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抗灾和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统计、上报农业受灾情况;会同派出所、平安办等部门共同做好渔船安全避风工作。

12.横沙海塘所: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专业面防汛。负责做好全岛一线水(涵)闸、海塘、江堤等水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做好骨干河道的排水工作,科学调水,合理控制水位;做好上级防汛物资和器材的储备和保养,配合横沙乡做好乡级防汛物资储备,确保防汛救灾物资随时启用。

13.横沙公安派出所: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维护受灾区域的交通秩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临时交通路线,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负责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做好撤离后现场治安工作,一旦发生海(江)堤决口时,协助疏散、抢救群众;与地方海事处一起对各一线水闸外避风船只进行管理;对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协助本乡实施保护性撤离;加强受灾区域的治安巡逻,维护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趁灾打劫的不法分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14.横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负责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抢救专项预案;建立防汛防台医疗救护队伍,落实救护车辆,确保汛期伤员的抢救和运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做好灾区卫生健康工作,并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受灾人员救治情况。

15.武装部: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优化民防设施设置,选用符合防汛防台条件的作为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根据汛情的实际需要,组织应急队伍随时候命,担负起防汛防台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击任务。

16.民惠物业:协同城运中心落实房屋险情处置。

17.道路养护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制定道路清障预案,建立县道清障队伍,落实专业抢险清障工具,确保汛期县道安全畅通。

18.横沙供电所: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做好防汛重点单位的汛期电力检查,制定防汛专项预案;建立健全专业抢险队伍,确保电力正常供应。

19.电信局横沙支局: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做好防汛重点单位的汛期通信线路检查,制定防汛专项预案;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和抢险专业队伍,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

20.横沙客运站:负责发布汛期客运信息。

21.横沙消防救援站: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社会面防汛。在岛内发生大面积深度积水时,负责就近调动消防车排水;组织力量对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的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和排险,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扑救灾害引起的火灾。

22.各行政村(居):做好本村基层防汛体系“六有”标准化建设。负责各自防汛责任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沟系畅通;加强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转移危房简屋居住人员,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按要求组织抢险队伍并在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

各成员单位如涉及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的,由职责划入单位衔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防台救灾任务,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应急预案内容

本预案启动条件为区防汛指挥部发布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级响应指令,防汛指挥部根据指令等级采取响应行动,分别是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其中Ⅰ级响应为最紧急的响应。在Ⅱ级、Ⅰ级响应行动的人员撤离过程中,治安维护和医疗保障分别由横沙公安派出所和横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被撤离人员由责任单位负责提供留宿场所,其饮食供应一律由具体组织撤离的单位负责。

(一)Ⅳ级响应行动

1.横沙海塘所组织各水闸及时开闸预降内河水位至2米以下,并根据降雨时间、雨量和潮汐适时开闸排水,督促有关沿江单位封堵海塘防汛墙出入口(见附件2)。

2.防汛成员单位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3.各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4.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5.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镇区排水单位排水负责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见附件3)。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7.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8.各村要对本村区域内河道巡查,及时清除河沟内的阻水物。

9.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10.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11.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2.公路管理部门检查加固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同时做好交通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3.各专业抢险队伍(见附件4)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4.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二)Ⅲ级响应行动

1.防汛各分管领导进岗到位,启动防汛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机关工作小组人员全部到岗待命(见附件5)。

3.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到位,做好信息收报和联络。

4.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5.预降内河水位,防汛防台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横沙海塘所、城运中心继续做好内河预排、强排工作,并注意水情、雨情、积水情况。

6.镇区排水单位排水负责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7.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10.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准备。

11.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2.客运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3.各村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4.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5.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三)Ⅱ级响应行动

1.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召开防汛防台工作专班全体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工作。

2.各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镇区排水单位排水负责人员坚守岗位,全力做好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6.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7.建设工地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8.一线海塘外作业人员、渔船渔民、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有序撤离,必要时乡防汛指挥部将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9.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台风状态。

10.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见附件4)。

13.防汛物资储备点安排24小时值班,并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足量发放(见附件6)。

14.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Ⅰ级响应行动

1.全岛进行防汛防台总动员,防汛相关人员全部到岗待命,宣传报道组加强宣传动员。岛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2.各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4.一旦发生海塘决口、洪水等灾害情况,各村、各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转移至相应地点,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见附件4)。

5.当市、区两级发布“六停”工作指令,指挥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和各行业部门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6.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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