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50002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5〕36号
成文日期:
2025-09-08
发布日期:
2025-09-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协助做好2024年度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沪崇经﹝2024﹞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农户售粮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崇经﹝2025﹞3号)文件要求,我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支农惠农政策,充分做好2024年度农户售粮价外补贴资金工作。我乡以村为单位于2025年3月17日-3月28日对2024年度农民售粮数量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工作,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经汇总统计,在2024年秋粮销售价外补贴生产环节中,补贴面积为7268.56亩,核定产量为3882137.9公斤,按补贴标准0.04元/公斤,涉及补贴资金为155285.52元;在售粮环节中,2024年秋粮交售上海崇明粮油管理有限公司总量741787公斤,交售上海横沙农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量1537394公斤,其中享受售粮价外补贴数量568981公斤,按0.18元/公斤的补贴标准,涉及补贴资金为102416.58元,合计257702.1元。
专此致函,请予核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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