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40001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4〕31号
成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横沙乡2024年防汛防台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横沙乡2024年防汛防台预案
一、横沙乡基本情况
横沙岛位处吴淞口外长江南水道入海口,由横沙乡和横沙新洲两个区域组成,南北长约12公里,东西宽约35公里,面积160平方公里左右。岛内地势南高北低,平均高程2.8米。横沙乡共有24个行政村,截至2023年12月底,总计14085户,户籍人口33038人。
全乡海岸线总长31.176公里,已基本建成抵御百年一遇潮位加11级风力的海塘达标工程,共有河道681.38公里,其中“三横一纵”骨干河道28.8公里,连接文兴、新民、红星、创建和反帝5座一线水闸并相互贯通。乡域内共有排涝泵站7座12台套,功率412千瓦,排涝能力每秒6.85立方米。位于创建河北端的创建泵闸水闸口宽8米,装有排涝泵4台,排水能力每秒10立方米。位于红星河东端的反帝圩泵闸闸口净宽12米,装有4台潜水轴流泵,排水能力每秒30立方米。
二、防汛指挥体系
横沙乡防汛指挥体系作为崇明区防汛指挥体系的一个分指挥体系,其防汛指挥部在崇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独立担负起横沙乡的防汛救灾任务。
横沙乡防汛指挥部设在横沙乡政府,电话、传真:56890427,电子信箱:hsnyncb@163.com。
三、防汛指挥部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职责
1.在区防汛指挥部和乡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上级防汛命令和指示。
2.组织制定防汛预案,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3.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4.协调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在灾害发生时,及时召集有关单位,制定对策,指挥战斗,组织队伍抗灾抢险。
6.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7.当发生灾情时,领导应到第一线指挥,迅速组织抢险,并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8.灾后及汛期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惩处失职者,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二)指挥部指挥职责
总指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防汛指挥部的指导下,全面指挥横沙乡的防汛工作。
副总指挥: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水情、工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指挥商业部门、物资储备部门、有关企业单位,迅速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和施工机械至抢险现场;指挥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组成医疗救护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收集、分析气象资料,为总指挥下达指令提供依据;指挥公路、市政、房管等单位及时排除公路倒伏树木、镇区积水、高空跌落物和危房等险情;指挥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指挥相关村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帮助受灾地区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
(三)防汛防台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安全保管乡级防汛物资,并及时对应急抢险物资作出统计,确保抢险救灾时物资顺利供给;安排汛期值班;落实汛期的车辆、后勤、经费保障;检查机关大楼的防汛防台管理工作。
2.农业农村办:根据预警信息,向总指挥报告情况;根据总指挥指示,按预警级别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防汛防台信息;组织成员单位统计上报防灾减灾信息;向区防汛办报告工作情况;协调各项防汛工作。
3.经济发展办: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岛内企业和旅游业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汛期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按照防汛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安全措施;负责对接属地化公司,协助属地化公司开展防汛防台工作;做好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按照指示做好“停工、停园、停业”一项或多项工作,确保六停状态下的生活物资保供应。
4.社会事业办:落实医院、学校等有关单位的防汛防台措施,做到有险情及时安排撤离,防止人员伤亡;组织协调灾区学生的上课计划;做好人员安置点安全维稳工作;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按照指示做好学校“停课”工作安排。
5.社区建设办:负责落实敬老院防汛防台措施;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岛内人员撤离指挥及撤离信息汇总工作;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登记工作;负责岛域孤寡老人、纯老家庭等特殊群体排摸撤离工作;按照预警发布,有序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救济安置人员。
6.乡团委、妇联:负责岛域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排摸撤离等工作。
7.平安建设办: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一线大堤外人员撤离指挥及撤离信息汇总工作;做好汛期交通保障工作;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按照指示做好公交“停运”、轮渡“停航”工作安排。
8.规划生态办: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在建工地、玻璃幕墙、地下空间和燃气场站等防汛防台和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损毁民房抢修;做好地下空间、附着物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9.文明办:负责加强防汛防台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防汛抗灾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广播、大型显示屏及新媒体等乡级媒体平台,按照不同防汛预警等级,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负责汛期各项防汛信息的对外宣传工作。
10.横沙水务所:负责做好全岛骨干河道、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督促乡级河道养护公司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和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工作;指导乡村河道疏浚、清障工作。
11.横沙海塘所:负责做好全岛一线水(涵)闸、海塘、江堤等水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做好骨干河道的排水工作,科学调水,合理控制水位;做好上级及乡级防汛物资和器材的储备和保养工作,确保防汛救灾物资随时调得出。
12.生态环境所:负责沿街商铺广告招牌、招牌、空调外机、高空物等的巡查加固工作,做到脱落及时清理,事后修复;建立绿化专业抢险队伍,落实专业抢险清障工具,确保管理范围内公园绿地、行道树、公益林、生态廊道等各类林地的树木倒伏及时处置;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立即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突击清除垃圾等杂物,确保排水通畅;建立专业抢险队伍,落实专业抢险清障工具,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13.城运中心: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接区城运中心,上报更新相关防汛检查数据及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处置等工作。
14.横沙公安派出所:维护受灾区域的交通秩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临时交通路线,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负责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做好撤离后现场治安工作,一旦发生海(江)堤决口时,协助疏散、抢救群众;与地方海事处一起对各一线水闸外避风船只进行管理。对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协助本乡实施保护性撤离;加强受灾区域的治安巡逻,维护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趁灾打劫的不法分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5.横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抢救专项预案;建立防汛防台医疗救护队伍,落实救护车辆,确保汛期伤员的抢救和运送。
16.农技中心: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抗灾和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统计、上报农业受灾情况;会同派出所、平安办等部门共同做好渔船的安全避风工作。
17.人武部:优化民防设施设置,选用符合防汛防台条件的作为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根据汛情的实际需要,组织应急队伍随时候命,担负起防汛防台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击任务。
18.民惠物业:负责镇区排水工作,汛期雨中路面巡视;及时做好镇区内交通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9.公路道班:制定道路清障预案,建立公路清障队伍,落实专业抢险清障工具;确保汛期公交道路安全畅通。
20.横沙供电所:做好防汛重点单位的汛期电力检查,制定防汛专项预案;建立健全专业抢险队伍,确保电力正常供应。
21.电信局横沙支局:做好防汛重点单位的汛期通信线路检查,制定防汛专项预案;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和抢险专业队伍,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
22.横沙客运站:负责发布汛期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在岛旅客。
23.横沙消防救援站:在岛内发生大面积深度积水时,负责就近调动消防车排水;组织力量对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的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和排险,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扑救灾害引起的火灾。
24.吴淞海事局深水航道海巡执法大队:负责管辖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维护雷达塔正常运转;做好辖区内码头及防汛闸门检查、排险、维护等工作。
25.竞美公司: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灾区灾民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26.富民农场:负责富民农场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
27.安横沙岛度假酒店:负责度假酒店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
28.横沙市民健身中心:落实区域内防汛防台措施;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做好撤离人员安置工作。
29.宝山供销社:负责供销社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
30.上海市宝山区粮食局横沙粮管所:负责横沙粮管所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
31.上海市滩涂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滩涂生态公司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
32.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横沙基地:负责上海打捞局横沙基地内防汛防台工作;制定防汛专项预案。
33.上海长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长升公司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
34.各行政村(居):做好本村基层防汛体系“六有”标准化建设;负责各自防汛责任区域内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沟系畅通,加强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转移危房简屋居住人员,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按要求组织抢险队伍并在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
各成员单位如涉及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的,由职责划入单位衔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防台救灾任务,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四、应急预案内容
本预案启动条件为区防汛指挥部发布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级响应指令,防汛指挥部根据指令等级采取响应行动,分别是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其中Ⅰ级响应为最紧急的响应。在Ⅱ级、Ⅰ级响应行动的人员撤离过程中,治安维护和医疗保障分别由横沙派出所和横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被撤离人员由责任单位负责提供留宿场所,其饮食供应一律由具体组织撤离的单位负责。
(一)Ⅳ级响应行动
1.横沙海塘所组织各水闸及时开闸预降内河水位至2米以下,并根据降雨时间、雨量和潮汐适时开闸排水,督促有关沿江单位封堵海塘防汛墙出入口(见附件3)。
2.防汛成员单位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3.各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4.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5.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镇区排水单位排水负责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见附件4)。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7.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8.各村要对本村区域内河道巡查,及时清除河沟内的阻水物。
9.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10.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11.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2.公路管理部门检查加固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同时做好交通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3.各专业抢险队伍(见附件5)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4.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二)Ⅲ级响应行动
1.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到位,启动防汛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机关工作小组人员全部到岗待命(见附件6)。
3.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到位,做好信息收报和联络。
4.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5.预降内河水位,防汛防台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海塘所、水务所继续做好内河预排、强排工作,并注意水情、雨情、积水情况。
6.镇区排水单位排水负责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7.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10.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准备。
11.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2.客运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3.各村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4.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5.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三)Ⅱ级响应行动
1.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按各自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召开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工作。
2.各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镇区排水单位排水负责人员坚守岗位,全力做好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6.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7.建设工地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8.一线海塘外作业人员、渔船渔民、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横沙乡各村危房简屋居住人员情况表(附件9)要求进行有序撤离,必要时乡防汛指挥部将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9.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台风状态。
10.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见附件5)。
13.防汛物资储备点安排24小时值班,并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足量发放(见附件7)。
14.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Ⅰ级响应行动
1.全岛进行防汛防台总动员,防汛相关人员全部到岗待命,宣传报道组加强宣传动员;岛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2.各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4.一旦发生海塘决口、洪水等灾害情况,各村、各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转移至相应地点,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见附件5)。
5.当市、区两级发布“六停”工作指令,指挥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工作指引》(沪崇汛部〔2023〕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6.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附件:1.横沙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成表
2.横沙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体系图
3.横沙乡一线水(涵)闸防汛防台责任人明细表
4.横沙乡排涝泵站、节制水闸管理人员一览表
5.横沙乡积水应急处置办法及各抢险队伍情况
6.机关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及人员明细
7.横沙岛防汛物资储备表
8.横沙乡防汛防台应急避险点位安排表
9.横沙乡各村危房简屋居住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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