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4000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2-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关于“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联合执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细“十年练内功”重点任务,根据上海市崇明区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崇明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沪崇农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2024年横沙乡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横沙乡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代章)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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