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40000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各单位:
根据红旗村、兴胜村村民委员会补选结果:
陈磊同志任红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于峰同志任兴胜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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