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6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97号
成文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把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9号)、《关于印发崇明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21〕116号)、《关于修订上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4号)、《关于调整崇明区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崇农发〔2023〕28号)的文件精神,全乡对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机进行了汇总统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今年我乡共涉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9800元;其中涉及中央补贴资金82000元、市级补贴资金85800元、区级补贴资金212000元。
专此致函,请予核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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