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拨2024年生态公益林和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0-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6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94号

  • 成文日期:

    2023-10-11

  • 发布日期:

    2023-10-11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崇府发〔2012〕163号)等文件要求,我乡现共有林地面积17506.75亩,流转费总金额为19724977.2元。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2747.93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14357265元;生态廊道面积为4758.82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5367712.2元;土地流转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9:1共同承担,其中区财政资金17752479.48元,其中镇财政资金1972497.72元。

特此请示。


附件:1.2024年公益林项目土地流转资金发放汇总表

   2.2024年生态廊道项目土地流转资金发放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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