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6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94号
成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日期:
2023-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崇府发〔2012〕163号)等文件要求,我乡现共有林地面积17506.75亩,流转费总金额为19724977.2元。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2747.93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14357265元;生态廊道面积为4758.82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5367712.2元;土地流转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9:1共同承担,其中区财政资金17752479.48元,其中镇财政资金1972497.72元。
特此请示。
附件:1.2024年公益林项目土地流转资金发放汇总表
2.2024年生态廊道项目土地流转资金发放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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