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横沙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04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6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87号

  • 成文日期:

    2023-09-04

  • 发布日期:

    2023-09-04

机关各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崇农经〔2009〕5号文件、平安崇明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平安崇明办〔2023〕2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引发的矛盾纠纷的相关工作布置,经研究,决定调整“横沙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组成成员”。

横沙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依照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程序、调解处理本乡上地承包纠纷,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2、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3、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并负责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办公室汇报。

调整后横沙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吴甲春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张霞娇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

    顾伟达   乡副乡长(农业)

成 员:茅迎春   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乡司法所副所长(主持日常工作)

    林久华   乡农业农村办主任

    尹春兵   乡平安建设办主任

    丁建钢   调解员

以上调解委员会成员如发生岗位变动,由其岗位接任者自然接替。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