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5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79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横沙乡兴隆村村委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2023年兴隆村新联路东滨路南侧水环境治理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兴隆村新联路东滨路南侧水环境治理工程
二、建设主体:横沙乡兴隆村村委会
三、建设性质:环境整治
四、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针对兴隆村长度732米的5条段河道进行水环境改造,主要涉及:1.新建护岸(透水混泥土、碎石垫层)1058米,新建种植平台407米。2.疏浚土方132立方米,回填土方732立方米。3.河坡绿化1464平方米,河堤绿化367平方米,水生植物723平方米。4.围堰120立方米,排除积水4369立方米。5.河底基础(碎石垫层、多孔质植生透水混泥土)1449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44.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34.6万元,资金由横沙乡兴隆村自筹。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2〕69号文《关于印发横沙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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