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5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73号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各单位:
根据新民居民委员会补选结果:
黄海伟同志任新民居民委员会主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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