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4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57号
成文日期:
2023-05-22
发布日期:
2023-05-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横沙乡民永村村委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横沙乡南菁金蟾园二期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横沙乡南菁金蟾园二期工程
二、建设主体:横沙乡民永村村委会
三、建设性质: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治
四、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地点在民永村5、6、7组,民北路西侧,民一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1.配套设施用房;2.建设608㎡的玻璃大棚;3.建设4000㎡的孵化蟾苗养殖大棚;4.生态河渠、木栈道;5.建设54670㎡带防鸟网的立体综合养殖田;6.户外景观提升,包含门头、便道、木桥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25.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95.6万元,资金由横沙乡民永村自筹。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2〕69号文《关于印发横沙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