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2-21
发布日期:
2023-02-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崇明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沪崇农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2023年横沙乡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横沙乡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代章)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