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横沙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21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1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9号

  • 成文日期:

    2023-02-21

  • 发布日期:

    2023-02-21


第三方养护单位、有关村委会:

为巩固我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我乡根据《崇明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沪崇农发〔2023〕4号),结合我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现状,特制定了《横沙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横沙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考核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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