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沙乡开展联勤联动打击农村新增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0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30000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3〕2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0

  • 发布日期:

    2023-01-10

为依法保护全乡耕地红线安全,规范农村建设秩序,进一步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建设现象,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在党政统一领导下常态化开展联勤联动打击农村新增违法建设工作,坚持“零容忍”不松懈,加大对全乡农村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处置”力度,注重政策集成、目标聚焦、力量集中、雷厉风行,全面整治违法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工作内容

按照“网格发现、条块衔接、迅速打击”的工作原则,开展由政法、城建口牵头,平安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城管中队、村委五位一体推进联勤监管、联动执法专项工作,依法依责严厉打击违规搭建、擅自开挖耕地、违法占用耕地进行硬化、堆放固体物破坏种植条件四类为主的各种农村违法建设行为。

三、组织架构

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法)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城建)担任双副组长;平安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横沙乡联勤联动打击农村新增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小组。

四、职责明确

1.各村委。主要负责构建以生产小队为基底的责任网格、开展日常属地巡查发现和监管,对新增建设点位(以下简称点位)快速现场初核、报告核查结论并对初核认定违规的点位书面劝阻并勒令停工,现场制止劝说、配合执法调查取证及组织整治,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并承担相应后果。

2.城运中心。主要负责全乡巡查发现和监管,对村级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点位即时派发工单、信息收集、沟通协调并督促各处置环节高效流转,对全乡巡查工作实时汇总、定期通报。

3.城建中心。主要负责对发现点位复核甄别、对村建管员业务培训和工作监督。

4.城管中队。主要负责对复核甄别为违规的点位启动执法程序、组织依法强拆、案件移送,对村现场制止劝说、配合调查取证及组织整治予以指导和监督。

5.平安办。主要负责依法强拆时现场维稳工作。

6.乡纪委。主要负责联勤监管和联动执法过程中各成员单位(或个人)的监督及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

五、组织实施

1.联勤监管。由城运中心组织牵头,与城建中心、城管中队、村委四位一体联勤监管。城运中心组织构建“1+1+25”网格巡查发现监管体系,即1支中心管理队伍、1支乡级督查监管队伍、25支村级责任网格巡查队伍,划分责任片区。村负巡查发现、报告和劝阻责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城运中心负监督指导责任,组织开展交叉巡查、无人机巡查摄像比对和第三方暗查等多种督查监管,实现全年全时段及全乡区域覆盖的农村新增建设行为巡查发现和监管。

2.联动执法。由城管中队组织牵头,与平安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村委五位一体联动执法。构建“1+24+24”联动执法响应体系,即村接城运中心派发工单1小时内到达现场初核并对初核认定违规的点位书面劝阻并勒令停工、24小时内村提交书面初核结论、城建中心收到村书面初核结论24小时内完成复核甄别。对甄别违规的点位,城管中队启动执法程序,村组织整治或城管中队组织五位一体联动依法强拆。

由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城运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快速处置组开展乡级日常督查和快速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各村委、城运中心、城建中心、城管中队要高度重视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领导要亲自抓,四位一体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通过集中培训,驻派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有关法律政策知识培训,增强“早发现、早处置”意识和执行力,切实提高农村违法建设快速处置率。

(二)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专项工作小组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并统一受理,受理电话56891378。鼓励广大群众对新增建设行为监督举报、举证,对首位提供违建线索者予以奖励。

(三)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会议、横幅、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宣传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打击农村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的动态信息,增强五位一体联勤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威慑力,切实保障耕地红线安全和群众公平权益。

(四)严明纪律要求,完善奖惩制度。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巡查发现存在迟报瞒报的由城运中心按照考核评价机制对巡查人员进行罚款及免职处理,指导监督村级完善巡查责任到人的奖惩制度及落实;对相关组织(或个人)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乡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崇横纪[2022]14号》文件实施问责。各村的违建考核结果在对村集体及个人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1.打击农村新增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流程

   2.新增建设核查认定报告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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