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拨2022年新增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01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20011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2〕137号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发布日期:

    2022-12-01

关于核拨2022年新增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崇府发〔2012〕163号文件精神,我乡2022年下半年造林面积共104.8亩,流转费合计金额为119472元。土地流转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9:1共同承担。

专项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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