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20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日期:
2022-01-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的保障横沙岛的生态建设,解决近期镇区污水处理难题,经区水务局同意,对镇区南侧现状污水站进行扩建。根据《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和《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要求,我乡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新永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规划成果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进行公示,开展了部门意见征询、初步方案审核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完成了市规划资源局报批成果技术审查。调整方案现已编制完成,相关成果报请区政府审批。
妥否,请示。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新永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成果。
2、《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新永乡村单元(CMHSJY07)调整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