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2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1-05
发布日期:
2022-01-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横沙乡民永村村委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民永村“五美”建设二期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民永村“五美”建设二期工程
二、建设主体:横沙乡民永村村委会
三、建设性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
四、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为民永村民北路两侧(4组、9组、12组等)的湖畔民宿区A、B、C三栋民房装修改造、民北路沿线绿化景观、局部景观小品、共享菜园、小三园改造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18.37万元,其中建安费389.08万元,资金由横沙乡民永村自筹。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0〕44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本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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