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心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24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51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社会福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147号

  • 成文日期:

    2021-12-24

  • 发布日期:

    2021-12-24

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阳光心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光心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二、建设主体: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建设性质:基础设施配套

    四、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针对横沙原阳光心园进行推到重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19万元,其建安费390万元资金由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筹。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0〕44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本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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