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5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社会福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147号
成文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阳光心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光心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二、建设主体: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建设性质:基础设施配套
四、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针对横沙原阳光心园进行推到重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19万元,其中建安费390万元,资金由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筹。
六、招投标方式:邀标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0〕44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本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