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136号
成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沪市监标技[2021]373号文关于下达2021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努力推进永发村人居环境五美建设标准化,决定成立永发村人居环境五美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曹俊
副组长:顾伟达
成 员:陆宇一、顾丹石、朱益、姚东进、曹雪峰、徐丹、倪家骏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自行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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