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横沙乡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SY00245381202020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4-07
发布日期:
2021-10-08
各行政村:
根据《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沪水务〔2017〕1397号)的有关规定,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委组成区级考核小组于2019年12月对各有关乡镇及区农业园区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结果如下:
一、“优秀”等次的村委
兴隆村、兴胜村、增产村、丰乐村、惠丰村、民星村
二、“良好”等次的村委
新永村、东兴村、民生村、江海村、永发村
各有关村委应在2019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按照《2020年崇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加强服务指导,严格检查考核,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推进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特此通报。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