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横沙乡水产养殖场(户)退养验收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02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01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87号

  • 成文日期:

    2021-08-02

  • 发布日期:

    2021-08-02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水产养殖场(户)退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19〕175)文件精神,我乡严格按照要求对2021年退养水产养殖场(户)开展了退养和复垦的乡级验收工作。

    横沙乡2021年水产养殖场(户)退养总户数为68户,退养复垦总面积为711.51亩。我乡验收考核小组对退养地块面积、复垦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核查,均已达到验收标准。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水产养殖退养工作经费奖补标准,2021年退养工作经费为4000元/亩,我乡2021年水产退养工作经费共计284.604万元。

    现申请贵委对我乡2021年水产养殖场(户)退养复垦工作进行验收。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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