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78号
成文日期:
2021-06-30
发布日期:
2021-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横沙乡民建村村委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民建村“五个美丽”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横沙乡“三重一大”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民建村“五个美丽”建设工程
二、建设性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
三、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在民东支路建民路口建一进村标志性景观;路两侧建挡土墙,同时在此基础上建设风貌矮墙,种植苗木、花卉等;区域农户82户宅院进行杂物减量清理,宅前屋后自留地进行适当规划,并在合作社桃内设置375米观光小路。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70万元,其中建安费158万元,资金由民建村自筹。
五、招投标方式:邀标
六、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横沙乡民建村村委会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0〕44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本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