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5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58号
成文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6-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将宝山区横沙乡民东场相关房地产权属移交你公司的请示收悉,为了更好将相关农业乡属集体资产统一纳入你公司进行管理、经营,进一步明晰产权,理顺乡属集体资产归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现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的请示,将宝山区横沙乡民东场的房地产权属移交给你公司,请按相关程序,办理好上述资产权属的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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