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3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横沙乡2021年兴隆村五美建设环境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横沙乡兴隆村村委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横沙乡2021年兴隆村五美建设环境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横沙乡“三重一大”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横沙乡2021年兴隆村五美建设环境改造工程
二、建设性质:环境整治
三、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丰乐路两侧(北起胜利桥南至兴隆村村委会),区域内进行全面环境提升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2.73万元,其中建安费226万元,资金由兴隆村自筹。
五、招投标方式:邀标
六、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横沙乡兴隆村村委会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0〕44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本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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