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3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39号
成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新一届新民居委会成员任职的批复
各村(居)、各单位:
根据新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横沙乡2021年新一届新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夏慧洁、金莉花、姜亦丰、蔡皓宇、周冰芸同志任新民居民委员会委员,其中夏慧洁同志任主任,金莉花同志任副主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