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3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38号
成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的批复
各村(居)、各单位:
根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横沙乡2021年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陈建康、蔡育、唐卫国、徐淑同志任兴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建康同志任主任,蔡育、唐卫国同志任副主任。
李侠、陈玲、倪卫华、姜金玲、蔡国华同志任兴隆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李侠同志任主任,陈玲、倪卫华同志任副主任。
徐凤民、范玉贤、黄雯君同志任增产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徐凤民同志任主任,范玉贤同志任副主任。
黄佳杰、沈元、浦艳红、施逸丽同志任红旗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黄佳杰同志任主任,沈元同志任副主任。
沈建华、陆峰、顾健健、尹凯霞同志任公平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沈建华同志任主任,陆峰同志任副主任。
顾伟达、黄新伟、顾夏燕、顾春蕊、曹卓君同志任丰乐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顾伟达同志任主任,黄新伟、顾夏燕同志任副主任。
高振飞、王冬民、徐利兵、仇庆庆、赵益敏同志任新春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高振飞同志任主任,王冬民、徐利兵同志任副主任。
陈聪、于峰、袁春花、韩裕、施佳伟同志任新永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陈聪同志任主任,于峰同志任副主任。
查承豪、顾兵、秦娟、卜小龙同志任新北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查承豪同志任主任,顾兵、秦娟同志任副主任。
徐逵、陆杰、何惠娟同志任新联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徐逵同志任主任,陆杰同志任副主任。
龚卫娟、施梁陈、王赛帅、姚煜炎同志任惠丰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龚卫娟同志任主任,施梁陈同志任副主任。
沈飞、宋菊平、黄陈、浦静玲同志任东兴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沈飞同志任主任,宋菊平、黄陈同志任副主任。
陈海忠、秦亦佚、陆辉同志任东海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海忠同志任主任,秦亦佚同志任副主任。
季海春、樊丽霞、顾龚伟同志任东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季海春同志任主任,樊丽霞同志任副主任。
袁卫华、金燕、吴丽媛同志任民建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袁卫华同志任主任,金燕同志任副主任。
沈建荣、王菊、杨磊、施卫星同志任民永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沈建荣同志任主任,王菊同志任副主任。
杜爱忠、季水炎、陈海锋、殷圣杰同志任民星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杜爱忠同志任主任,季水炎同志任副主任。
杨雨娟、龚兵、徐俞、曹红慧、黄丹同志任民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杨雨娟同志任主任,龚兵、徐俞同志任副主任。
顾春荣、吴高悦、曹聪、卫慧、卞卫飞同志任民生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顾春荣同志任主任,吴高悦、曹聪同志任副主任。
陆宇一、姚东进、朱益、曹雪峰、徐丹同志任永发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陆宇一同志任主任,姚东进、朱益同志任副主任。
王佩华、赵菊娣、孙岳琴同志任江海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佩华同志任主任,赵菊娣同志任副主任。
项凯、黄源、郭玲同志任永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项凯同志任主任,黄源同志任副主任。
陆宇岗、连艳玲、施春华、陈小燕同志任富民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陆宇岗同志任主任,连艳玲、施春华同志任副主任。
谢小东、潘诗文、金春芸、周冰倩同志任海鸿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其中谢小东同志任主任,潘诗文同志任副主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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