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3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37号
成文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4-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变更董事人选的函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同管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人杜罗逊,注册资本3800万,上海横泰经济发展实业公司(横沙乡集体企业)投资参股,占22%。横沙乡时任党委书记陈锡琪、分管副乡长方永法出任董事职务,董事长由国营企业上海铸管厂委派杜罗逊担任。2005年横沙乡划归崇明县管辖,继任乡党委书记邢建良和分管副乡长方永法接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2011年1月,邢建良同志当选崇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调离横沙,因各种原因,邢建良、方永法同志董事身份一直未作调整。现方永法同志已退休,邢建良同志按照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中担任高管等职务。故向贵公司提出变更上海申同管道有限公司邢建良、方永法两名董事,由上海横泰经济发展实业公司顾磊、吴登峰两位同志担任上海申同管道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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