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1202100025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1〕32号
成文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民永村“五美”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
横沙乡民永村村委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民永村“五美”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横沙乡“三重一大”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民永村“五美”建设工程
二、建设性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
三、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美化民永村民北路两侧(4组、9组、12组等)人居环境及民房外观。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8.22万元,其中建安费311.16万元,资金由民永村自筹。
五、招投标方式:邀标
六、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横沙乡民永村村委会
接文后,请按沪崇横府〔2020〕44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本乡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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