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2019年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及农业用水奖励资金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09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0202000126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19〕56号

  • 成文日期:

    2019-08-09

  • 发布日期:

    2020-12-09

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2019年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及农业用水奖励资金的请示

崇明区水务局:

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我乡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促进农业节水减排,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现报请审批2019年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及农业用水奖励资金。

一、维修养护范围

我乡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填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的通知》(沪水务〔2018〕772号)要求所核定面积范围内的农田灌溉设施。

二、养护内容

1.灌溉泵站养护:包括灌溉泵站24座,泵房养护47间,泵房外围管理区域养护1200平方米,机泵维修养护29台套,进出水池养护48座等。

2.灌溉渠道及配套渠系建筑物养护:包括地下干支渠19940米,渡槽219座,窨井482座等。

3.节水设施、水量计量设施等养护。

三、资金筹措

农业用水奖励资金根据我乡核定灌溉面积按照市级配套资金30元/亩,区级配套资金15元/亩,乡镇配套资金15元/亩进行配套,即市、区和乡镇按照1:0.5:0.5的比例配套。我镇核定灌溉面积1611,农业用水奖励资金合计9.6660万元

四、资金管理与监管

农业用水奖励资金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将各级财政资金纳入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切实加强奖励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

附件:1.横沙乡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及农业用水奖励资金使用表  

2.横沙乡2019年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机站名录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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