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0202000125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19〕34号
成文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20-12-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横沙乡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沪崇水务〔2016〕203号文)《关于2016年度崇明县横沙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本工程批复主要内容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7座;敷设污水收集管道22974米(其中:DE110管道8640米、DE160管道8650米、DE250管道5572米及过路管48米、过河管64米);化粪池452座;隔油池432座;油水分离器2座;检查井861只;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
批复项目总投资919.94万元,其中:工程一类费用737.92万元,二类费用149.17万元,青苗补助费等前期费6.24万元,预备费26.61万元。
本工程实际完成量: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7座;敷设污水收集管道23022米(其中:DE110管道8640米、DE160管道8650米、DE250管道5620米及过路管48米、过河管64米);化粪池466座;隔油池467座;油水分离器2座;检查井887只;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审定价为737.2483万元。
工程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17年7月16日,各分部工程验收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2017年7月21日,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2018年6月13日,由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本工程完工验收,一致认为本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同意通过完工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定,2019年4月2日本工程已通过档案验收,档案验收编号为:(2019)验字7号。
现向贵局申请《横沙乡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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