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1-20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0202000101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0〕126号

  • 成文日期:

    2020-11-20

  • 发布日期:

    2020-11-20

关于上报2019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根据《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沪绿容〔201737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经济果林生态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17〕146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我乡经济果林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工作的目标要求,我乡经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特此报告。

附件:2019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01120

附件:

2019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经济果林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乡经济果林资源,促进林业增效、果农确保我乡经济果林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沪绿容〔201737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经济果林生态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17〕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经济果林实际情况和经济果林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下发的上年度森林资源监测结果确定当年经济果林保有量实施目标,力争做到有效保存和占补平衡。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旨在提高果农种植积极性,从而确保经济果林面积不减少、资源不流失。同时,鼓励果农进行品种改良和新技术运用,推进经济果林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果品品质、打造品牌,实现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实施时间

2020年 1 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农户、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且已纳入我乡森林资源管理范围的经济果林。

四、实施内容及操作办法

1.补贴形式

经济果林生态补偿的具体补贴形式以物资、设备补贴和现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纳入森林资源统计范围内的经济果林均可享受物资补贴,符合现金补贴具体要求的可申请对应补贴项目;对于未纳入森林资源统计范围内的经济果林(如葡萄、猕猴桃等),可享受物资,不享受现金补贴;对于纳入公益林资源的经济果林,可在承包期限内享受物资补贴,不享受现金补贴。

2.补贴内容及标准

(1)物资、设备补贴

物资补贴包括农药、肥料和机械三类,补贴标准为350元/亩,设备补贴包括更新采购智能选果设备和新增采购气调冷库设备;具体供应商统一通过招投标来确定。

农药补贴:补贴标准为70元/亩,通过招投标来确定具体农药供应商,由供应商统一进行配送(供应农药须符合绿色食品使用标准)。

肥料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主要包括叶面肥,由供应商统一进行配送。

机械补贴:补贴标准为180元/亩,机械补贴以村为单位进行申报和发放,具体分配、使用由各村按标准统筹安排,补贴机械的后续维修保养及配件购买等问题由各村自行与供应商联系。

智能选果设备:通过整建制打造种子场果园品质提升基地,更新采购全自动果品智能分选设备,利用光学分选系统和内部品质检测系统,满足外观和内在品质的甄选和分级,筛选更多的优果率,真正做到优质果优价,从而逐步增加以柑桔为主经济果林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温保鲜设备:为提升我乡果品的生鲜性和优质性,通过新建气调冷库设施,给予以柑桔为主的果品保鲜,延长存储时间,拉长整个果品的销售期,从而避开集中上市销售和价格低迷的时间差,又能减少损耗,缓解果品销售难的问题,促进果农增收。

(2)现金补贴

现金补贴包括品牌化建设补贴、柑桔品质提升补贴、新增经济林补贴、经济林更新改造补贴等,是为鼓励我乡经济果林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而设立,相关资金通过统筹后用于各具体现金补贴项目。

品牌化建设补贴:在2019年运行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进行品牌化建设和运作,继续扩大横沙“甜一度”品牌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线上为拼多多和苏宁易购,针对中端消费者,1688和一亩田则针对批发商,线下为家乐福,苏宁小店和百联。同时配合好“金沙桔”区域公共品牌营销各项工作。

柑桔品质提升专项工作:

1.划出重点基地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进行柑桔品质提升系列工作,包括生物菌肥、微生物肥、中微量元素等使用,以肥水管控为主要手段,结合土壤改良、配方施肥等措施,逐步达到肥料减量化的目的,减少农业投入品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最终实现柑桔生态治理的综合管理。

2.划出重点基地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进行柑桔品质提升系列工作,通过运用物理生物防治、病虫害防治、肥水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技术,从而提升优果率、增加糖度和有机质含量。

3.划出试验基地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进行摸索柑桔两无化生产,通过土壤改良、病虫害生态防治、先进田园管理模式着手,杜绝化学农药和化肥对土壤与环境的根本性破坏,从而达到高效、绿色种植新模式。

新增经济林补贴:对于符合市绿化局新增经济林补贴要求的,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亩补贴600元,在申报后第三年进行面积核实,根据实际保有面积(不超过申报面积)一次性拨付补贴款。

新型栽培模式补贴:积极引导柑桔省力化、机械化栽培模式,凡种植20亩以上的柑桔基地,采用宽行密植、限根栽培或深沟高畦、设施栽培、喷滴管、反光膜等机械化、省力化新型栽培模式的,经核实每个基地一次性补贴10万元。

经济林更新改造补贴:对于引进新品种、老果园更新改造且更新改造面积满足连片十亩以上的,经核实后根据实际更新改造面积给予600元/亩补贴。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经济果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纳入各村年底百分制考核内的农业考核项目中(分值为2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保存或动态平衡保存现有面积的,不扣分;减少面积占本村经济果林总面积1%以内且不能保证动态平衡的,扣5分;减少面积占本村经济果林总面积1%(含1%)以上5%以内且不能保证动态平衡的,扣10分;减少面积占本村经济果林总面积5%(含5%)以上且不能保证动态平衡的,扣20分。

对于挪用、占用、截留财政补偿资金等违反财经制度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落实验收考核制度

验收办法:由乡政府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验收,以第三方验收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乡考核小组由乡纪委、乡经济办、农技中心等部门组成,乡经济办为牵头单位。每年5月经乡考核小组考核后下拨上年度生态补偿资金

验收考核内容包括:1对各村经济果林保有量进行验收考核;2对物资供应商进行验收考核,包括资金往来、供应物资、配送售后等是否规范,杜绝货不对板、以次充好、谎报物资数量等情况;3对申报现金补贴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验收考核,确保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严格按照相关补贴项目要求进行。

3.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设立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方案中资金使用项目支出,专款专用,做到每笔资金使用有依据、有明细,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年度有汇总、有总结。对于资金使用,既要严格把关又要用足用好。

六、其它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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