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核拨2020年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资金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0-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0202000092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0〕114号

  • 成文日期:

    2020-10-15

  • 发布日期:

    2020-10-15

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核拨2020年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资金的函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崇府农发〔20202号)、《关于对崇明县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的考核意见》(崇农经〔2014〕53号)文件精神,我乡严格按照要求,对我乡水稻型家庭农场认真开展了考核和公示工作。

横沙乡共有13家水稻型家庭农场,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1851.32亩。根据考核标准,朱斌、姚伟忠、沈磊、陈正明、张淑辉、施静飞、雷小红、高伟、施赛益、施祁枫、朱亚红、姚建忠12家家庭农场考核评定为优秀,每家补贴2元,共计24万元;李兵1家家庭农场考核评定为良好,补贴1.8万元;共计25.8万元。

按上述文件精神,区、乡补贴比例为7:3,现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申请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补贴18.06万元。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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