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0202000092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0〕114号
成文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核拨2020年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资金的函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崇府农发〔2020〕2号)、《关于对崇明县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的考核意见》(崇农经〔2014〕53号)文件精神,我乡严格按照要求,对我乡水稻型家庭农场认真开展了考核和公示工作。
横沙乡共有13家水稻型家庭农场,水稻实际种植总面积为1851.32亩。根据考核标准,朱斌、姚伟忠、沈磊、陈正明、张淑辉、施静飞、雷小红、高伟、施赛益、施祁枫、朱亚红、姚建忠12家家庭农场考核评定为优秀,每家补贴2万元,共计24万元;李兵1家家庭农场考核评定为良好,补贴1.8万元;共计25.8万元。
按上述文件精神,区、乡补贴比例为7:3,现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申请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补贴18.06万元。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