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02020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核拨2019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资金的函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乡积极贯彻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宣传好支农惠农政策。经乡经济发展办汇同相关部门人员检查核实后汇总统计,2019年全乡水稻实施秸秆机械还田面积6664.92亩,按市、区配套50元/亩的标准,合计补贴金额333246元。
专此致函,请予核拨。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