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12020190007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2-12
发布日期:
2019-02-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原横沙中心校区域进行综合改造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由你公司牵头对原横沙中心校区域进行综合改造。
希望你公司在综合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委托专业部门做好相关设计工作,改造后,使该区域既能满足办公、会务的工作需要,又能在环境上成为横沙又一处新的特色和亮点。
改造中,请妥善处理好区域内与中国电信横沙基地、宝山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关系,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此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