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原横沙中心校区域进行综合改造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2-12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020190007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19〕4号

  • 成文日期:

    2019-02-12

  • 发布日期:

    2019-02-12

上海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原横沙中心校区域进行综合改造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由你公司牵头对原横沙中心校区域进行综合改造。

希望你公司在综合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委托专业部门做好相关设计工作,改造后,使该区域既能满足办公、会务的工作需要,又能在环境上成为横沙又一处新的特色和亮点。

改造中,请妥善处理好区域内与中国电信横沙基地、宝山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关系,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此复。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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