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崇明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横沙柑桔产业园)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9-09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120201900068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横府〔2019〕57号

  • 成文日期:

    2019-09-09

  • 发布日期:

    2019-09-09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崇明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横沙柑桔产业园)项目2017年10月获区农委、区财政局批复(详见沪崇农发2017140号),项目总投资998.6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600万元、区级财政150万元、自筹资金248.66万元。

2019年5月31日区农委(详见沪崇农发201958号)批准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对部分内容的调整。调整后投资额由原批复998.66万元调整为1015.96万元,财政投资不变,增加部分17.3由我乡自筹。项目批复后,各方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在实施阶段,为配合上海市水务局创建河拓宽项目,我乡对项目工艺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拟对市水利项目存在影响的大棚进行取消建设,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GSW8430连栋温室调整

因北侧地块与上海市水务局创建河拓宽项目发生冲突,将原批复中的1#、2#大棚取消。1#、2#大棚涉及总面积10880平方米。(其中涉及GSW8430连栋温室10880平方米、水泥明沟560米、水泥道路799平方米、枝条一批等;详见附表)。

二、水泥明沟调整

根据大棚调整,原批复水泥明沟为1260米,变更后水泥明沟为700米。

三、水泥道路调整

项目原水泥道路为14750平方米,变更后水泥道路为13951平方米。

四、枝条采购调整

原批复引进新品种3000株、枝条一批。变更后引进新品种2300株,枝条全部取消采购。

经上述调整项目投资由原批复1015.96万元调整为702.29万元。我乡将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办理相关手续,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1.2017年崇明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横沙柑桔产业园)项目拟调整建设内容对照表

2.横沙柑桔产业园原规划图

3.横沙柑桔产业园拟调整规划图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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