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50004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5〕44号
成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日期:
2025-11-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镇严格参照相关补贴申报工作要求,对本镇河蟹产业主体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上海弘福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符合补贴申报条件,按1200元/亩标准予以申报,申报补贴面积为133.5亩,补贴金额1602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零贰佰元整)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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