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79120250004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港府〔2025〕41号
成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日期:
2025-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崇明区2022年设施菜田项目计划的批复》(沪农委〔2022〕353号)、《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区港沿镇生态农业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2〕16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批复总投资4007.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2998. 96万元,区级财政374.87万元,镇级财政374.87万元,自筹资金258.5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上海崇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项目竣工并完成工程审价、审计和区级验收,累计下达市级、区级财政资1961.075万元。现按照《关于印发崇明区绿色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崇农规〔2022〕1号)文件精神和项目合同约定,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到位207.6354万元,镇级累计配套276.78万元,现拟申请第三笔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466.77万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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